数字4:空有四种要义
空有四种要义。一、空无。二、虚空。三、心空。四、法空。
一、空无。即是世间一切诸法。有生命或无生命者。皆由因缘和合所生。凡因缘所生法皆属不实。归根会成住坏空。而脱离不了无常。有情决定死。无情决定灭。这一定理即是因缘所生法之谛。故尔《大智度论》说:‘因缘生法。是名空相。’由是得知凡因缘所生者均无自性。故谓之空。空即无。因此。凡见诸相必入无常、苦、空之路(空)。
二、虚空。虚空者即空茫无际之体。以肉眼观。似乎无有明相。实则乃为色显。即色为体。《大智度论》说:‘虚空非可见法。远视故眼光转见缥色。诸法亦如是。空无所有。’故谓之非实之空。虚空也。
三、心空。心空即是法性真如之理也。此指佛菩萨证到无人相我相。无一切相。心无罣碍。万法皆空。于此故五蕴自空。六根平等。六尘不染六根。于是十八界十二处等列列皆空。即是心空也。
四、法空。法空是建立在心空的前提下的。谓法空者。即是诸法皆空。无所得之实相。如来之法身于万念之空际。亦不应著空意。故法空者非一相。无多相。非实有。非无有。乃为离妄之忘我忘法无所得相。是名法空。